名爲投保實爲買藥 “藥轉保”被監管叫停

【環球網綜合報道】名爲投保實爲買藥,“藥轉保”被監管叫停!

8月9日,銀保監會財險部下發了《關於部分財險公司短期健康保險業務中存在問題及相關風險的通報》,其中明確指出:“使用短期健康險產品實際承擔已確診客戶發生頻次確定、損失程度確定的醫療費用支出,異化了保險業務,使保險或然性事件成爲必然事件,存在問題和風險。”並要求各財險公司排查,不得開展類似業務。

短期健康險,是指保險公司向個人銷售的保險期間爲一年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證續保條款的健康保險。然而,在部分短期健康險中,出現了“藥轉保”這一不合規的現象。業內人士認爲,這種短期健康險產品其實是一種“僞保險”,是藉由保險通道以優惠價購買藥品。這種既定確診的投保模式,不符合最基本的保險原理。

根據上述《通報》,銀保監會財險部在對部分公司短期健康險業務開展日常監管和非現場監測過程中,發現部分公司短期健康險業務急速增長,且基本集中於同一類業務模式。

具體來說,部分保險公司公司與擁有互聯網醫院、健康科技公司、保險經紀公司關聯公司的相關業務集羣開展合作過程中,用特定藥品團體醫療保險方式承保客戶因已確診疾病發生的後期藥品治療費用。並在實際業務承保中,公司通過將等待期設置爲0天、將保險責任終止條件設置爲給付一次等方式迎合業務模式需求,保費收入與藥品價格相近,從收取保費到支付賠款間隔時間較短,且公司未參與掌握核心風險管理環節,業務持續虧損。

實際上,保險是一種風險管理方式,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而在上述模式中,承保客戶已確診疾病,且沒有等待期,明顯不符合保險的基本特徵。

銀保監會認爲,在上述業務中,部分保險公司通過與有關機構合作,使用短期健康險產品實際承擔已確診客戶發生頻次確定、損失程度確定的醫療費用支出,異化了保險業務,使保險或然事件成爲必然事件,會產生兩大風險:一是,公司承保的是確定發生的醫療費用支出,不符合大數法則、射幸原則等基本保險原理,且無法通過重大風險測試;二是,公司風險管控缺失,前端承保和後端理賠等核心環節,均由相關機構掌握,保險公司不掌握自主定價權,也未實質參與風險管理,無法體現保險經營管理風險的基本功能作用。

針對上述問題,《通報》要求,各財險公司要及時排查短期健康險業務,不得開展任何類似的、不符合保險原理、失去保險或然性的短期健康險業務,確保業務依法合規,確保業務的可持續性,維護行業良好社會形象。並要求各保險公司自查整改報告應於8月19日前報送財險部及屬地銀保監局。

銀保監會表示,各財產保險公司應緊緊圍繞保險保障本源開展產品創新工作,結合不同被保險人的風險特點,持續優化保險產品、體現風險保障責任,滿足不同人羣在藥品和健康管理服務等方面的需求,依法合規開展短期健康保險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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