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存量房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再試行購房交易資金監管

央廣網北京12月28日消息 近日,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調整存量房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交易資金監管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顯示,廣州市存量房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再試行購房交易資金監管,有資金託管需求的貸款申請人,可按照《廣州市房屋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84號)有關規定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受託機構不得強制要求辦理。《通知》自2022年12月29日起施行,《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試行存量房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交易資金監管的通知》(穗公積金中心〔2017〕74號)同時廢止。

《通知》施行前已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交易資金監管且尚未將監管資金劃付至賣方賬戶的,買賣雙方可選擇繼續監管至完成不動產登記手續時,或協商一致後向原住房公積金貸款受理網點申請撤回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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