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安嶽石羊鎮一男子自制“奧特曼石窟”的視頻在網絡上引發關注。視頻顯示,石窟內造像頭部以下爲常見的大佛禪坐形態,頭部卻是奧特曼造型,這一獨特創作迅速成爲熱議焦點。
創作者周先生回應稱,他在石羊鎮一處石壁上開鑿了洞窟,想雕一個有趣點的形象,覺得奧特曼的搞怪形象很有意思便想到了模仿。他先用專業工具在崖壁上鑿開了一個高3.5米的大洞,洞窟初見雛形後,再用專業工具進洞進行雕刻,最後成型的石刻雕像有2.8米高。該作者IP顯示在四川安嶽石羊鎮,據悉,安嶽縣被稱爲“中國石刻之鄉”,現存唐宋摩崖石刻造像10萬餘尊、經文近40萬字,分佈在全縣46個鄉鎮(街道),其中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10處。
有網友調侃該創作彌補了摩崖石刻沒有奧特曼的缺憾。但不少網友認爲在 “中國石刻之鄉”雕刻日本動漫形象是“文化入侵”,破壞了當地千年石刻文化的純粹性。另外,在法律層面上,私人能否進行開鑿雕刻以及雕刻何種造型等也是熱議焦點。
隨着事件發酵,周先生參考南充博物館內漢代陶俑的形象,對整體造型進行了大幅修改。6月23日,他表示,已停止了石刻的開鑿,並將此前發佈的相關視頻全部下架。
有媒體報道,安嶽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工作人員稱,相關人員已前往現場查看過,該石刻位置不在文物保護範圍內。
在自家附近石壁開鑿合法嗎?
暗藏哪些法律雷區?
雕刻的形象能自己說了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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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子開鑿石窟雕像的行爲是否涉嫌違法?
男子該行爲涉嫌多重違法。首先,開鑿石窟雕像本身應當認定爲構築物建設行爲。根據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如果開鑿者未履行相關程序,涉嫌違反該法。
其次,男子開鑿石窟雕像所在的地址,儘管不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內,但依據文物保護法第二十九條,根據保護文物的實際需要,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文物保護單位的周圍劃出一定的建設控制地帶,並予以公佈。以及第三十條,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不得建設污染文物保護單位及其環境的設施,不得進行可能影響文物保護單位安全及其環境的活動。因此,如奧特曼石窟在建設控制地帶內,則涉嫌違法。
而男子創作初期採用奧特曼動漫形象,涉嫌侵犯奧特曼動漫形象的著作權。後期依照“漢代陶俑風格”進行創作,若涉及對具體文物的臨摹或複製,屬於文物藏品複製的法律問題。按照《文物複製拓印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複製、拓印文物,應當依法履行審批手續。
2.以動漫角色或文物展品爲基礎創作,有哪些法律限制?
藝術熱情需以法律爲基石,文化表達需以敬畏爲底色。以動漫角色爲基礎進行創作,除了符合著作權法規定的合理使用情形而不需要經過權利人授權許可外,原則上都要經過權利人的許可,並且實際創作中不能對原角色形象造成歪曲、貶低、醜化等,也不得影響權利人的權利行使。
以文物藏品爲基礎進行創作,可能因著作權保護期屆滿進入公共領域,無需經過權利人的同意。但是,要注意區分文物本身和文物衍生品。和文物本身不同,博物館對館藏文物進行攝影、錄像或數字化掃描以及其他二次創作所產生的作品,依法受到著作權保護,如果想要使用這些衍生作品,就需要獲得相應的授權許可。另外,如果博物館已將館藏文物的形象、特徵、名稱等註冊爲商標,創作者創作使用了這些形象、特徵等,就需要注意事先取得授權許可的問題。
3.針對此類事件,相關主管部門應如何加強監管?
一方面,建議文物主管部門對這類創作加強指導和引導,達成創作自由與法律保護的平衡。另一方面,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日常監督,及時發現、有效制止不法行爲的發生,並對於違法違規的創作活動予以處罰。
針對未取得規劃許可的建造行爲,根據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針對擅自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內進行文物保護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鑽探、挖掘等作業、擅自在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建設工程的行爲,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應依據文物保護法第八十三條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造成文物損壞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對個人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責令承擔相關文物修繕和復原費用。
文字:範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