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邵冰燕 實習生 唐可馨 刑玉珠
中國民航局對未有3C認證標識的充電寶發佈緊急通知後,相機鋰電池要求有變化嗎?快遞能否寄遞鋰電池和充電寶?
6月26日,據中國民航報報道,爲切實保障航空運行安全,民航局發佈緊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攜帶沒有3C標識、3C標識不清晰、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
27日,有網友在社交平臺上發文稱,在機場過安檢時數碼相機的鋰電池沒有3C標識不能過檢,出現無法帶上飛機也無法託運等情況。
澎湃新聞記者6月27日撥打多地機場客服電話,包括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杭州、重慶、成都、西安、海南等地多個機場的客服向記者表示,民航局安檢新規僅針對充電寶,相機鋰電池的安檢要求沒有變化(上述機場具體回覆附在文末)。
據記者從多家大型機場方面瞭解到,上述機場對相機鋰電池的通用要求爲無需3C認證,原裝及備用裸電池容量一般需≤100 Wh(或等同≤20000 mAh/5V),100-160 Wh的備用電池需航空公司批准,電池外殼須標識清晰,多數機場嚴禁託運,僅成都天府國際機場允許≤100 Wh的內置電池託運且設備需完全關閉。
攜帶數量上,廣州白雲、深圳寶安等機場最多可帶20塊,西安咸陽機場備用鋰電池限帶2塊,海口美蘭機場可帶5塊,北京首都、上海浦東等機場通常可帶2-3塊,重慶江北機場相對寬鬆,視安檢情況而定。
不合規電池處理方式各有不同,部分機場提供免費暫存(如廣州白雲、深圳寶安機場)、付費寄存(如西安咸陽)、自費快遞(如海口美蘭),也有機場不提供暫存(如北京首都機場)。國際航班建議諮詢航空公司,旅客出行前需檢查電池是否符合所去機場規定。
快遞公司方面,近期有消費者反映在寄遞充電寶等鋰電池類產品時遇到限制。6月27日,記者向順豐、中通、圓通、申通及京東快遞客服進行覈實,發現大多數快遞公司對消費者散件寄送充電寶持限制態度,部分公司僅允許完成備案的月結商家寄遞。其中,順豐明確表示該項規定爲近期更新,而其他公司則稱相關政策執行已久。
在電池運輸監管愈發嚴格的背景下,網購充電寶等產品的寄遞渠道,也將越來越依賴平臺與快遞企業的合規合作機制。
具體來看,順豐快遞客服表示,充電寶目前暫時無法收寄,屬“最近一週左右的新規定”,原因是爲配合安全監管加強。對於商家發貨,如爲月結客戶並完成備案手續,且使用阻燃包裝等規範材料,可按規定寄送;而普通消費者則無法寄遞。當記者進一步追問網購商品是否仍可通過順豐發貨時,客服建議聯繫具體商家,“如果商家和我們簽訂協議,走月結賬戶並已完成備案,是可以的。”
中通快遞客服則表示,寄送充電寶“一直是不允許的”,因電池屬於易燃易爆品,寄遞存在風險。雖然原則上禁止,但“具體還要看當地網點是否具備應對措施”;商家若與快遞公司建立合作關係,情況可能有所不同。中通方面也強調,即使是商家,如無相關資質,也無法寄出。
圓通快遞方面將充電寶列爲違禁品,客服稱“規定一直如此”,不接受消費者寄遞。當被問及網購充電寶能否由商家寄出時,客服回應:“需要看商家是否與我們有合作協議,若有協議是可以的。”
京東快遞方面則提供了較爲詳細的寄遞規範。客服稱,鐵路和航空渠道全面禁止寄送充電寶,僅陸運方式在限定條件下可寄。對於個人散單,若商品有銷售原包裝且單件重量不超過2kg,可直接寄送;若超過2kg,則必須爲月結商家並完成報備手續。如無銷售原包裝,散單限寄2塊以內。客服特別指出,包括羅馬仕、安克等品牌部分型號因涉及召回問題,已暫時禁止攬收。此外,若電池出現鼓包、破損或電極裸露等情況,也禁止寄遞。
6月27日,記者未成功撥通韻達和申通快遞的人工客服熱線,不過申通快遞內部人士向記者指出,“充電寶本身就限寄,不是現在纔不收,鋰電池、充電寶寄遞都需要資質,要審批和報備。”
北京首都國際機場:
機場客服稱,相機鋰電池(包括機身內置電池和備用電池)只要容量在100Wh以下且Wh數值清晰標註,即可隨身攜帶登機,無需3C認證。但如果電池標識模糊或缺少Wh標註則禁止攜帶。所有鋰電池均不可託運,必須隨身攜帶。需要注意的是,3C認證要求僅適用於充電寶,不適用於相機鋰電池。若電池不合規,機場不提供暫存服務,旅客需自行聯繫快遞公司處理,但鋰電池可能無法郵寄,最終可能面臨被扣留銷燬的風險。國際航班還需額外諮詢航空公司,因其可能有特殊規定。建議旅客出行前仔細檢查電池標識,確保符合要求,並提前做好應急準備。
上海浦東國際機場:
機場客服稱,相機機身內置電池和備用電池只要容量在100Wh以內且Wh數值清晰標註,均可隨身攜帶且無需3C認證。但需注意:所有鋰電池均不可託運; 3C認證新規僅適用於充電寶,不涉及相機鋰電池;若電池標識磨損導致Wh數值不清晰則禁止攜帶。對於不合規電池,機場不提供暫存服務,需旅客自行處理(可能面臨扣留)。國際航班建議另行諮詢航空公司是否有特殊規定。
上海虹橋國際機場:
機場客服稱,相機機身內置電池和備用電池只要符合以下條件即可攜帶:容量在100Wh以內;電池上Wh數值及輸入輸出功率等標識清晰可見。相機鋰電池仍按原有政策執行,不受充電寶新規影響,無需3C認證。旅客可攜帶合理數量的備用電池(通常2-3塊),具體以現場安檢判斷爲準。若電池標識模糊或信息不全則禁止攜帶。所有鋰電池必須隨身攜帶,不可託運。建議旅客出行前仔細檢查電池標識,確保符合要求。
廣州白雲國際機場:
機場客服稱,目前尚未接到民航局針對相機鋰電池的新規通知,原裝電池與充電寶以外的鋰電池依舊按原標準執行:電池外殼必須標識清晰、單塊額定能量不超過100 Wh(若未標明Wh,則需確認不超過20000 mAh/5V)。相機內裝電池可隨身或託運,且無需額外3C認證或查驗;電池每人最多可攜帶20塊。若電池因標識不全或超標被攔,機場提供免費暫存服務,但順豐目前不接受任何付費寄遞鋰電池,超過當天未取則視同放棄,建議旅客提前確認安檢處的存取流程。
深圳寶安國際機場:
機場客服稱,寶安機場同樣未對相機鋰電池作出新要求,僅對移動電源(充電寶)執行3C標識和召回限制。相機原裝與備用電池只要容量在100 Wh以內(等同≤20000 mAh/5 V)、標識完整無破損,即可隨身攜帶或託運,無需出示3C認證。電池總數不得超過20塊。若有電池不符合標準被扣,安檢處可免費寄存,但不保證現場可直接郵寄。
成都天府國際機場:
機場客服稱,相機內置電池及備用電池仍按原有政策執行,不受6月28日充電寶新規影響。鋰電池的攜帶要求具體要求如下:內置電池若≤100Wh可手提或託運,託運時設備需完全關閉;100-160Wh需航空公司批准後和機場報備;備用電池只能手提,≤100Wh可直接攜帶,但要提前做好防護,100-160Wh需航空公司批准且每人限帶2塊。所有電池必須標識清晰,含Wh數值。國際航班充電寶不受3C限制,但建議提前諮詢航空公司。攜帶時設備需完全關閉以防意外啓動。
成都雙流國際機場:
機場客服稱,相機機身內置電池及備用電池只要額定能量在100Wh以內且標識清晰,需明確標註Wh數值,即可隨身攜帶登機,無需3C認證(該要求僅針對充電寶)。若電池容量在100-160Wh之間,需提前聯繫航空公司申請批准,經航司通知安檢後方可攜帶。所有鋰電池嚴禁託運,必須隨身攜帶。若電池標識磨損、Wh數值不清,則禁止攜帶,機場不提供暫存服務,需旅客自行處理。備用電池的攜帶數量建議諮詢安檢部門,通常經濟艙旅客可攜帶2-3塊(具體以現場安檢判斷爲準)。
重慶江北國際機場:
機場客服稱,關於相機鋰電池的攜帶規定,機身內置電池及備用電池仍按照原有標準執行,不受充電寶新規影響,無需3C認證。鋰電池嚴禁託運,必須隨身攜帶。具體要求爲:電池額定能量需在100Wh以內,且標識清晰,需明確標註Wh數值。對於影視工作者等特殊需求,在100Wh以內的備用電池可攜帶3-4塊,具體數量以現場安檢判斷爲準。若電池標識磨損或Wh數值不清,則禁止攜帶。建議旅客提前檢查電池標識,確保符合要求。國際航班建議另行諮詢航空公司是否有特殊規定。
杭州蕭山國際機場:
機場客服稱,除充電寶外,其他類型的鋰電池都沿用原有規定,滿100 Wh以內最多可攜帶20塊,包括相機電池、手機電池在內總量累計。相機內裝電池與備用裸電池均無需3C標識,只要外觀無損、標識清晰便能通過安檢。若電池被判定不合格,安檢部門會指引至站內寄存處進行免費寄存,取回時可與安檢人員溝通。
西安咸陽國際機場:
機場客服稱,咸陽機場目前僅對充電寶執行新的3C要求,相機用鋰電池無需3C認證。原裝電池可隨機攜帶,備用電池容量在100 Wh以內亦可通行。關於攜帶數量:原裝電池數量不限(與設備內存匹配),但備用鋰電池限帶2塊(均須≤100 Wh)。如有電池被安檢攔下,機場提供三種處理方式:①讓隨行人員當日取回;②到航站區隔離區外的商業服務中心辦理付費寄存;③視情況放棄帶走。
三亞鳳凰國際機場:
機場客服稱,三亞機場沿用100 Wh以下可攜帶的老標準,不區分是否帶3C標誌(非充電寶)。原裝和備用電池均可隨身或託運,總數可達20塊。若電池因無法確認容量或標識不清被攔,可當天暫存,並可由他人當日來機場取回;若當日無人領取,則予以丟棄,不提供長時間保管或付費寄遞。
海口美蘭國際機場:
機場客服稱,海口機場未對相機電池實施新政,僅對無3C標誌充電寶做限制。相機電池容量須≤20000 mAh/5 V或≤100 Wh,人員可攜帶5塊;若電池介於100–160Wh之間,則需事先向航空公司申請,獲批後最多攜帶2塊。若電池被安檢攔截,現場可能提供付費快遞(費用自理),若快遞無法辦理,則只能丟棄;一般不提供免費寄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