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網—2025|別讓“監督之名”淪爲“逐利之惡”,網警撕開“輿情敲詐”真面目

輿情敲詐

“輿論監督”幌子下的“勒索鏈”

網絡時代

信息傳播無遠弗屆

但隨之而來的網絡謠言也如影隨形

一條虛假信息

可能毀掉個人或企業的聲譽

一則不實傳言

足以引發社會恐慌

信息世界裏,你看到的是知名企業的“負面信息”全城瘋傳,背地裏,卻藏着利用人爲製造輿情發酵假象、編髮負面不實信息、以輿論脅迫敲詐企業索要費用的黑暗面。

帶你一起了解下涉企輿情敲詐犯罪。

輿情敲詐是什麼?

輿情敲是指通過網絡平臺經營自媒體賬號,惡意炒作、製造企業的所謂“負面信息”,以“交錢就刪”“不交再發”爲要挾,以所謂“商務合作”“輿情服務”爲掩護,實施針對企業的敲詐勒索犯罪。

輿情敲詐的特點?

犯罪手段具有隱蔽性、非接觸性:不法分子假借輿論監督之名,實際通過惡意炒作或製造負面輿情威脅斂財。

犯罪對象具有較明確的目標性、時機性:主要針對財經、環保、食藥、民生等社會關注度高、輿情影響大的重點領域企事業單位,尤其是處於上市、融資等關鍵節點的大型企業易受威脅。

犯罪方式呈現專業性、組織性:不法分子成立專門公司,進行經營管理、媒體運營、暗訪撰稿、信息發佈、對接刪帖“一條龍”作業。

輿情敲詐的常見套路?

假借“爆料”之名,惡意捏造企業負面信息、詆譭產品質量,實則以“口水戰”製造流量,要挾企業提供“保護費”。

以“輿論監督”爲名,靠發帖刪帖索要“公關費”。

“惡意炒冷飯”,反覆翻炒企業舊聞,牟取流量,發佈涉企虛假不實信息或負面信息,脅迫企業開展商務合作。

公然盜用企業家肖像、冒名發言,甚至冒充企業高管“維權”,誤導輿論,明示或者暗示企業“付費”。

輿情敲詐後的注意事項!

企業聲譽需數年乃至數十年積澱,卻可能因一條虛假信息傳播瞬間崩塌。若置之不理,謠言會持續發酵;若訴諸法律,又常因取證耗力陷入“自證陷阱”。

即便澄清真相,負面影響也難徹底消除。這種“違法成本低、維權成本高”的失衡,迫使不少企業妥協,反而助長“輿情敲詐”蔓延,形成惡性循環,擾亂市場秩序、破壞營商環境、削弱經濟活力。

因此,一旦遭遇輿情敲詐,企業可按以下幾點應對:

保持冷靜,先覈實情況

遇到負面輿情時,企業應先覈實信息的真實性,而不是急於回應或妥協。可以聯繫法務,評估影響範圍。

.固定證據,爲法律維權做準備

截圖、錄屏:保存原始文章、視頻、聊天記錄等。

公證取證:通過公證處對網絡內容進行證據保全,確保法律效力。

聯繫平臺投訴:向發佈平臺舉報不實信息,要求刪除或限流。

依法維權,不縱容敲詐

起訴名譽侵權:如果內容嚴重失實,可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道歉、賠償。

主動發聲,用事實反擊謠言

企業可通過官方微博、公衆號、新聞發佈會等渠道,及時澄清事實,避免輿論被惡意引導。

警方提醒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言論自由不等於造謠自由

監督權也不能成爲謀私利的工具

網民應增強法治意識,理法上網

共同維護清朗網絡空間

讓網絡輿論迴歸理性與法治

是大家的共同期盼

素材:上海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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