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綜合報道】近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一則行政處罰信息,上海藝星醫療美容醫院有限公司被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5萬元。具體處罰事由顯示,當事人公衆號宣傳的醫療美容服務項目未按對外宣傳的“原價”銷售過,涉嫌使用標示虛假原價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

2021年7月15日,上海市市場監管部門執法人員在網絡巡查時,發現上海藝星醫療美容醫院有限公司通過微信公衆號“上海藝星整形醫院Yestar”發佈標題爲“「新生代·敢美一夏」適合夏季的醫美項目大公開,不入純虧!”的文章宣傳醫療美容服務項目,在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在經營場所電子顯示屏內公示的《上海藝星美容中醫科價格表(三)》等表格內使用“原價”宣傳醫療美容服務項目。經查,當事人上述醫療美容服務項目未按對外宣傳的“原價”銷售過,涉嫌使用標示虛假原價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認爲,該公司行爲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規定“經營者不得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爲:……(四)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條第一款和《價格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規定》第七條、第十八條相關規定,對其罰款15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上海藝星醫療美容醫院有限公司成立於2005年11月,註冊資本2600萬元。法定代表人劉連圓。經營範圍包括外科,醫療美容科,麻醉科,醫學檢驗科,醫學影像科;健康信息諮詢(不得從事心理諮詢)。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藝星醫療美容醫院有限公司近年來多次被有關部門處罰。其中,2019年9月,上海藝星醫療美容醫院有限公司因在大衆點評和APP上發佈“衡力瘦臉針”和“進口保妥適瘦臉針”,違反《廣告法》第十五條第一款,被處50萬元罰款。此次罰款爲該公司單次被罰金額最高。
在2021年,該公司還有4次被處罰記錄。處罰單位均爲上海市長寧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處罰事由分別爲“未按照規定對放射診療工作人員進行個人劑量監測、健康檢查、建立個人劑量和健康檔案&放射診療工作場所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要求”、“未建立消毒管理組織,制定消毒管理制度,執行國家有關規範、標準和規定,定期開展消毒與滅菌效果檢測工作”、“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或者設備不符合衛生要求”、“禁止吸菸場所所在單位未履行禁菸義務”。處罰金額分別爲2000元、2500元、2000元、2500元。
2020年,該公司被上海市長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長寧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罰款1萬元和1000元。處罰事由:“醫療廣告的表現形式含有以下情形的:涉及醫療技術、診療方法、疾病名稱、藥物的;保證治癒或者隱含保證治癒的;宣傳治癒率、有效率等診療效果的;淫穢、迷信、荒誕的;貶低他人的;利用患者、衛生技術人員、醫學教育科研機構及人員以及其他社會社團、組織的名義、形象作證明的;使用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名義的”、“未按照規定進行校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