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記者 王煜鑫
車位之惱
沒車位的擔心買不到、買不起車位,買到車位的惱火買虧了……
小區車位緊張的惱火沒地方停車,有車位的車庫卻因爲『身價』常落寞……
近日,西安城南大華樾境小區的車位突然低價折扣銷售,之前14萬-16萬的車位,現在只要6萬-8萬元,這下早期購買車位的業主不幹了。
業主反映:小區車位打折銷售 相鄰的車位後買便宜了6萬元
入住大華樾境小區後,王師傅第一時間就購買了地庫車位。“我們小區1200戶,車位大概有1300個。當初銷售方營造出車位銷售火爆的場面,還給我說早買優惠力度大,我就花14.6萬買了一個車位。”
近日,王師傅得知開發商銷售公司出售小區地庫車位的優惠力度特別大,和他相鄰的車位,別人只花8萬元就買到了,比自己當初購買便宜了6萬餘元。華商報記者在該小區地庫看到,這兩個相鄰的車位大小几乎一樣。
小區業主介紹,最初小區地庫車位售價14萬-16萬,今年10月,開發商銷售公司突然打折出售,車位只要6萬-8萬元。一些業主向記者出示了當初銷售人員和他們的聊天記錄,其中有業主擔心自己早早買了車位後期會降價,當初銷售人員在微信中說:“退,以後再便宜,給您退。”
“我是今年7月底買的車位,還是14萬元,這纔過去多久啊,車位就降成6萬。開發商對我們這些高價購買車位的業主沒有任何解釋和補償。”一業主說,“更可氣的是,由於我們小區車位促銷,周邊其他小區的業主也到我們小區來買車位。”
有業主告訴記者,此次地庫車位打折銷售,開發商已賣出300餘個,不少都是其他小區的業主購買的。
銷售方解釋:車位促銷是市場行爲合法合規
11月3日,業主們前往該小區售樓部維權,希望開發商能給出針對早期購買車位業主的補償方案,但沒人接待。
記者電話聯繫到該樓盤售後負責人。“十一期間,小區車位確實有清盤促銷活動。”該負責人承認地庫車位確實打折促銷,並說車位促銷屬於市場行爲,“此次活動完全是依法依規,一切按照合同辦理。”
西安市市場監管局回應:車位售價屬市場調節價 降價未公示程序涉嫌違法
早期購買車位的業主覺得利益受到侵犯,在網上投訴。
西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答覆到,該項目共有車位1281個,2021年9月開發商以19萬-19.9萬元/個的價位進行公示,後以9萬-15萬元/個的不等價格銷售了651個,截至2022年9月,尚有630個車位未出售。爲加快項目清盤,開發商對230個車位較小、距離單元口較遠及泊車有難度的車位以6萬-12萬元/個的價格進行促銷,共銷售了180個。
由於車位銷售價格未列入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目錄,屬市場調節價,其價格中交易雙方按自願原則或合同約定執行,故陝西佳鑫置業有限公司降價銷售車位不構成違法,但車位降價未進行價格公示,程序涉嫌違法,分局已移交曲江執法中隊立案處理。
>>律師說法
如果車位屬於開發商
開發商可自主決定價格
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趙良善律師認爲,這件事首先要看車位的歸屬。如果車位屬於業主共有的,開發商在處理車位時,車位價格應徵得三分之二以上業主的同意。如果車位屬開發商的,開發商可自主決定價格,而業主不能干涉。
趙良善表示,根據《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條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開發商出售車位時應先滿足業主的需要,要先徵求業主的意見,對於業主不購買的剩餘車位纔可出售給非本小區的其他人。
趙良善建議,如因車位出售事宜業主與開發商發生爭執的,雙方儘量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業主可向住建部門反映,或訴諸法院。
如最初開發商存在虛假宣傳
造成業主誤判可撤銷合同
北京天達共和西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興茂解釋,如果當初開發商存在虛假宣傳,導致業主出現重大誤判的情況下和開發商簽署了銷售合同,可申請行使撤銷權終止買賣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舉證責任在業主。也就是說,需要業主拿出開發商存在虛假宣傳,並直接影響他購買車位的證據。此外,行使撤銷權有效期僅爲一年,即在合同簽署一年內可以行使該權利。”張興茂說。 華商報記者 謝濤
明明有空位卻被告知車位已滿
業主排長隊進不去小區
前一天晚上,排長隊的車在小區門口等到凌晨也沒進去……滻灞半島碧水瀾庭小區業主很無語。
物業通知:地面車位停滿後限制車輛進入 業主排長隊無法進入小區
高女士2016年入住西安市金橋六路滻灞半島碧水瀾庭A4小區,“收房後我就發現小區車位不足,後來小區內經常出現擁堵。”高女士說,2020年時,物業在小區內部路旁施劃了停車位,但今年初又以停車位佔用消防通道爲由,用水泥路障將劃好的車位擋住。後因業主反映,消防部門勘查後認定小區地面停車位符合消防要求,物業又恢復了地面停車位。
高女士說,小區的地下車庫屬於人防工程,業主只能租用,物業收費爲450元/月(管理費150元/月,租賃費300元/月),地面車位租金爲60元/月,所以業主大多選擇將車停在小區地面車位。
10月19日,物業發出的“關於地面停車的重要通知”顯示:10月24日開始執行停車制度,並於11月1日起,有洋房車位/地庫車位的車輛,一律按要求停放於車庫內,一經發現佔用其他車位資源者,將執行退費處理;小區地面車輛停放採取先進先停原則,物業公司不保證有固定位置,一旦當日園區內車輛停放數量達到上限,將限制車輛進入。
10月31日下午6時許,開車回家的業主準備從小區南門進入,被告知車位已滿,需等待空位後才能進入小區。隨後,有業主發現小區內地面車位有空置,但物業仍不讓車輛進入,引發業主不滿。“如果沒有車位,我們可以理解,但小區明明空着車位卻不讓業主用,讓人無法理解。”曹先生說,不少業主在門口等到次日凌晨1時許,最終也只有幾輛車進入小區。
物業回覆:當晚地面車位不足疏導失敗 將優先保證戶主第一輛車停放
11月1日上午10時許,華商報記者來到滻灞半島碧水瀾庭A4小區瞭解到,小區分爲洋房區和高層區,其中1到16號樓爲高層,17到32號樓爲洋房,每棟洋房前均有16個草坪車位。小區內部道路旁施劃了停車位,少量車位上放有水泥路障,大部分車位上停着車。
記者進入小區地下車庫,發現車位空置率很高,只有少數車位上掛有車主標誌牌。
上午11時許,記者來到位於小區東門的中新嘉業物業A4項目客服中心,碰到一位正在辦理停車業務的業主。他詢問爲何地面公共車位不搖號,物業人員解釋說,如果有些不常住的業主搖中了車位就會導致資源浪費,也不方便物業管理。
問及當晚車輛進入小區受阻的一事,物業客服中心一位姚姓經理表示,當晚並未禁止業主輛進入,只是小區內部確實無車位。對於有業主提供的小區內有空置車位的視頻,姚經理解釋:“當時物業和安保人員正在對小區內和入口處的車輛進行疏導,業主都想把車停在離自家近的車位,當時如果不疏導,進入小區的車輛就會導致消防通道堵塞。但由於等待進入的業主太多,導致疏導工作失敗,所以只能告知業主車位已滿。”姚經理表示,目前小區地面能使用的車位爲457個,其中108個爲物業後期施劃車位,但小區目前已登記辦理地面車位超過800個。“爲避免再次出現擁堵情況,物業已採取新的管理辦法。接下來,我們將暫時取消小區內租戶的地面停車資格,優先保證小區戶主第一輛車的停車需求。”姚經理說,他們將嚴格保證消防通道安全,車輛違停三次將取消該房主的地面停車資格並進行退費。
對於業主認爲小區地下車庫收費貴的問題,姚經理表示,地下車庫的619個車位均爲人防車位,已由開發商外包給了第三方公司,根據“人防工程實行誰投資誰收益原則”,他們無法降低地下車位的租賃費用,但會和外包公司進一步協商。
下午5時許,姚經理回覆稱,外包公司300元每月的租金無法更改,但爲了業主利益,他們已將物業的管理費降至20元,總價320元/月。“該優惠僅限小區辦理全年地下停車業務的業主。”姚經理表示。
對於地下車庫物業收費從450元/月降到320元/月這一結果,業主們目前並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