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新型電信網絡詐騙
手段層出不窮
詐騙團伙爲了快速洗錢
從以往的銀行取現等傳統方式
轉爲向蛋糕店、花店等實體店鋪
進行大額消費套現
近日,澄邁法院公開開庭審結了一起利用蛋糕店進行洗錢套利的電信網絡詐騙案件,警示大衆勿要成爲詐騙分子的“幫兇”。
2024年4月10日,詐騙犯罪上游人員假借“定製內含現金的蛋糕”名義,聯繫蛋糕店店主小麗(化名)、小娜(化名),並向二人轉賬,小麗使用銀行卡接收被害人小飛被網絡詐騙的資金9900元,小娜使用銀行卡接收被害人小彬被網絡詐騙的資金10000元。小麗、小娜在各扣除200元製作蛋糕的成本費用後,將剩餘現金放在蛋糕中。
被告人小鑫、小森明知所取款項系詐騙犯罪所得的情況下,仍受上家指使,前往蛋糕店領取藏有現金的蛋糕,再將詐騙的資金交給指定人員,變相幫助上家轉移犯罪所得19500元。本案中,被告人小鑫獲利936元,小森獲利600元。
2024年5月3日,被告人小森被民警抓獲歸案,同年5月8日,被告人小鑫被民警抓獲歸案。到案後,小森、小鑫退繳了全部違法所得。
澄邁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小鑫、小森明知款項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轉移,其行爲均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綜合案件的事實、證據、量刑情節,當庭宣判,被告人小鑫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3000元;被告人小森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3000元。
澄邁法院提醒
近期,不少實體商鋪經營者成爲詐騙團伙轉移贓款的新目標,請經營者保持警惕,謹慎接受網絡訂單和大額線下訂單,嚴格規範收款流程,避免無意中成爲詐騙分子的電詐“工具人”,導致觸碰法律紅線。
記者:林文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