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滿釋放後重操舊業,她將手伸向“穀子經濟”

“穀子”,即動漫周邊穀子(Goods),涵蓋卡牌、徽章、立牌等動漫衍生品。在一些二次元愛好者眼中,稀有“穀子”不僅是收藏品,更是可流通的“硬通貨”。如今,“穀子經濟”已成爲新消費領域的重要組成部分,市場規模持續增長,在激活消費市場、豐富消費場景等方面的潛力巨大。然而,有人盯上了這塊“肥肉”,以交易名義行詐騙之實。

經浙江省樂清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黃某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15萬元。目前,判決已經生效。

刑滿釋放後重操舊業

小梁是一個動漫“拆卡”網絡直播間的主播,日常以銷售動漫卡牌盲盒爲主。2023年底,他在尋找貨源時,發現了一條售價明顯低於市場行情的卡牌出售信息,孰真孰假,他決定先聯繫對方瞭解情況。

交流中,對方稱是直接從國內廠商拿貨,因此價低。小梁還發現對方熟悉行業話術,還拋出了稀有卡牌“存貨實拍圖”。於是,他放心支付了5萬元預付貨款。

經常爲“穀子”羣羣友組織代購的小崔,也在二手交易平臺留意到了此類低價貨源信息。小崔很是心動,但謹慎起見,她先與對方完成了幾筆小額交易,纔將從40名羣友處收取的50餘萬元貨款交給這個商家。

然而,付款後,小梁和小崔等來的卻是對方拖延發貨,或以少量發貨應付,最終失聯的局面。此外,還有20餘名直播間主播、線下週邊店鋪經營者以及動漫愛好者“中招”。警方陸續接到多人報案後,立案偵查,並迅速鎖定了浙江樂清的黃某。2024年3月,黃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1999年出生的黃某,一直幻想通過虛擬幣交易一夜暴富。20歲時,她曾因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用於虛擬幣交易,入獄服刑。2023年刑滿釋放後,黃某仍沉迷虛擬幣交易。而這次,她用來充當本金、維繫“投資”的,正是所謂“穀子”買賣。

聊天記錄中發現疑點

“我也是找別人拿貨賺差價,結果上家發不出貨,才導致我這裏出了問題。”到案後,黃某向公安機關辯稱,這只是普通的經營糾紛,並非蓄意詐騙,並提供了一些供應商的信息和聊天記錄。

但警方很快調查發現,部分供應商僅是黃某交易虛擬幣的對象,在配合黃某“演戲”。同時,警方經過對黃某交易情況的核查,發現其存在明顯異常的高買低賣行爲,收取的貨款被黃某直接投入虛擬幣交易平臺。警方認爲,黃某無正常的收入來源,也不具備退還貨款能力,她以“拆東牆補西牆”的方式維持“穀子”交易,實質是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的犯罪行爲。

2025年9月,公安機關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將該案移送樂清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在審查案件時,辦案檢察官發現,涉及國產商品的犯罪行爲證據充分,黃某也無從狡辯,但有關外國產的商品交易因黃某的辯解,證據顯得有些薄弱。

黃某堅稱是因“上家未發貨”導致的經營糾紛,並提供了其與所謂外國供應商“蘇某”的聊天記錄作爲證據。記錄顯示,她曾以虛擬幣向“蘇某”支付貨款,而對方遲遲未發貨,涉案金額高達上百萬元。

“如此大額的交易,不能僅憑單方聊天記錄就採信其辯解。”檢察官細緻審查發現,其中一頁聊天記錄下方消息的時間戳竟早於上方消息。“聊天記錄怎麼會出現時間倒置?”這個異常現象加深了檢察官的懷疑。

爲進一步查明真相,檢察官一方面系統梳理黃某的聊天記錄,另一方面引導公安機關覈查“蘇某”賬號對應的真實身份。調查發現,黃某曾向他人提及,“蘇某”實爲在虛擬幣交易中欺騙過她的人,且該賬號實名認證的人員既未參與虛擬幣交易,也未經營過動漫商品。

騙局敗露被嚴懲

“聊天記錄確實是我僞造的。我只想着先用貨款去炒虛擬幣,賺了錢再高價買貨發給買家,沒想到全都虧空了。”面對檢察官出示的證據,黃某最終承認了自己的犯罪行爲。

據黃某供述,“穀子”生意起初尚屬正常的低買高賣,也曾賺過錢。然而,這些收益被她投入虛擬幣市場後虧得一塌糊塗。

虧損並未讓黃某收手,反而促使她轉向詐騙,並將詐騙網絡越鋪越大。她頻繁活躍於小紅書、閒魚及各“穀子”代購微信羣,以“持有稀有現貨”“預售享優惠”等話術吸引買家下單。

一旦貨款到手,黃某便以“清關延遲”“廠家排期”等藉口拖延發貨。被催得急了,就用新騙來的錢退還部分貨款,或購買少量高價“穀子”勉強應付。

憑藉這套手法,黃某在一年內先後詐騙24人,收取預付貨款200餘萬元。經審查,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黃某在無實際貨源的情況下,虛構庫存信息,騙取被害人預付貨款206萬餘元,主要用於非法投資虛擬幣等高風險活動,無法退還。

檢察機關認爲,黃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已構成合同詐騙罪,因其繫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經樂清市檢察院提起公訴,2025年11月13日,法院作出前述判決。

來源:檢察日報·法治新聞版

作者:史雋 陸怡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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