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綜合報道】面膜打折後比原價還貴?屈臣氏一門店因“虛假促銷”被罰了!
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發佈的處罰決定書顯示,近日,北京屈臣氏個人用品連鎖商店有限公司延慶嬀水北街分店涉嫌利用虛假的價格手段誘騙交易,被北京市延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5萬。

具體處罰事由顯示,當事人門店促銷兩款面膜時價格標示爲原價49元、現價44元,實際上該面膜在促銷前成交價格均爲44.1元/件,與促銷價籤標識的49元/件不一致。
這已不是屈臣氏第一次因“虛假促銷”翻車,今年的1月17日,“屈臣氏因虛假價格誘騙交易被罰”上了微博熱搜,起因是北京屈臣氏個人用品連鎖商店有限公司延慶第二分店(下稱“屈臣氏延慶第二分店”)因涉嫌利用虛假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被北京市延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警告並罰款5萬元。
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發佈的處罰決定書顯示,屈臣氏延慶第二分店的違規行爲主要是涉事產品從未以標註的原價成交過,以及宣稱的促銷活動價格信息等於或高於日常售價。
相關報道顯示,屈臣氏延慶第二分店發佈的促銷商品“雪花秀滋盈肌本護膚禮盒”的原價是890.00元/件,促銷價是449.00元/件,但自屈臣氏延慶第二分店從2020年9月30日營業以來至2021年12月3日,上述雪花秀滋盈肌本護膚禮盒從未以標註的原價成交過。
此外,該店銷售的肌司研水滋養水盈補水面膜(黑臻版)35ml×10片,原價是99元/件,活動價是59元/件,然而該商品在促銷活動前7日內並無成交記錄,且在此前曾以55元/件的價格達成交易,低於其標識的活動價格。
根據《禁止價格欺詐行爲的規定》,若經營者在促銷活動中,標示的原價並不存在或者從未有過交易記錄,則屬於“虛構原價”。
業內人士認爲,不管是“虛假促銷”還是“虛構原價”,都屬於價格欺詐行爲,屈臣氏作爲一個大品牌,如此“套路”消費者,顯然是不應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