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微信公衆號“西安住建”6月19日消息,陝西省西安市發佈關於印發《西安市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件提出,實施土地出讓金分期繳納。建設單位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後一個月內繳納土地出讓價款50%的項目(剩餘價款在一年內繳清),可先行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預登記、規劃、建設等相關手續,支持“拿地即開工”。
推進“好房子”建設。鼓勵企業結合市場需求自主下調容積率,適度擴大綠化平臺、陽臺佔套內面積比例,提供多樣化住宅產品。風雨連廊、小區出入口大堂、綠化平臺、架空層等不計入容積率。
深化房地產金融支持。實施好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完善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定價機制,引導購房成本合理下降。持續擴大“白名單”政策覆蓋範圍,確保合規項目“應進盡進”。鼓勵金融機構優化開發貸款審貸流程,加大對商辦項目的融資支持。
西安市還將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繳存職工貸款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請提取公積金直接支付購房首付款。關中平原城市羣和省內繳存職工在西安購房的,均可在本市辦理公積金貸款,並享有本市繳存職工同等權益。
規範預售資金監管。加快非重點監管資金撥付,轄區住建部門應在企業申請後1個工作日內確認。積極搭建保函業務對接平臺,推動保函置換監管資金業務落地見效,允許保函置換不超過項目竣工交付所需資金額度30%的監管資金。列入我市誠信房地產開發企業名單的企業,在確保項目按期交付前提下,轄區住建部門可下調重點監管資金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