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發佈樓市新政 公積金最高可貸351萬元

4月29日,爲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印發《關於進一步優化調整本市房地產相關政策的通知》,進一步放寬限購措施,提升公積金貸款額度等。

具體來看,優化調整住房限購政策方面,符合深圳市商品住房購買條件的居民家庭(包括深圳市戶籍居民家庭、自購房之日前在深圳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1年及以上的非深圳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執行現有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可在福田區、南山區和寶安區新安街道範圍內增購1套商品住房。同時,持有有效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的非深圳市戶籍居民家庭,可在福田區、南山區和寶安區新安街道範圍內購買1套商品住房,以滿足其在深住房需求。

在公積金貸款政策方面,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繳存職工單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爲70萬元;繳存職工共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若合併計算可貸額度,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爲130萬元。

此外,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浮比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深圳市首套住房的、初婚初育居民家庭、多子女家庭以及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分別有一定幅度上浮。據瞭解,同時符合多種上浮情形可累加上浮比例,最高可上浮170%,即繳存職工個人最高可貸189萬元,繳存職工家庭最高可貸351萬元。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長張波指出,深圳此次政策導向明確,有利於穩定市場預期。他預計,隨着政策效應的釋放,一線城市的復甦步伐將穩步提升,並有望通過“頭雁效應”,對全國市場的企穩回升產生更顯著的輻射帶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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