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電梯更新改造可提取公積金

央廣網北京4月30日消息(記者門庭婷)近日,鄭州住房公積金髮布消息,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住宅小區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個人分攤費用。

有關提取條件方面,通知顯示,可提取本人、配偶、子女的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本人實際分攤的費用。

提取額度方面,依據“小區老舊電梯更新(改造)資金籌措方案”而定,不得超過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改造本人分攤的費用(扣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後的個人實際負擔費用,不含電梯運行資金、維護保養和年檢費用等)。

此外,通知還提到,提取時限爲住宅小區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完成後,自工程驗收單簽訂之日起,個人需分攤的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改造費用五年內可以一次或多次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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