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將首套、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提高至120萬元、100萬元

央廣網北京1月27日消息(記者門庭婷)1月26日,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天津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貸款辦法》),通過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加大對繳存人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助力實現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貸款辦法》調整的主要內容涉及三個方面,一是提高貸款最高限額。將首套、第二套住房貸款最高限額分別由100萬元、50萬元提高至120萬元、100萬元。養育兩個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個子女未成年的,首套、第二套住房貸款最高限額分別由120萬元、50萬元提高至144萬元、120萬元。

二是提高第二套住房計算貸款額度的賬戶餘額倍數。將第二套住房貸款額度不高於貸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的10倍調整爲不高於貸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的20倍。

三是延長二手住房貸款最長期限。將二手住房貸款最長期限由20年延長至30年。

此外,《貸款辦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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