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新建住宅項目必須配建養老服務設施

澎湃新聞1月28日從自然資源部瞭解到,爲了降低養老服務用地成本、盤活存量空間,自然資源部、民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等三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於深化自然資源要素保障 支持養老服務改革發展的若干措施》,着力減輕市場主體負擔,釋放服務供給潛力。

三部門表示,將推動擴大普惠養老服務供給,要求新建城區和住宅項目按照規劃標準同步配建養老服務設施。

同時,圍繞“降成本”,支持土地混合開發與空間複合利用,允許非獨立佔地養老設施與其他建築兼容建設。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用地應保盡保、依法劃撥,免除土地出讓金。

對營利性養老用地全面推行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等靈活模式,土地出讓金可分2年繳清。圍繞“用存量”,鼓勵在城鎮區域的老舊小區周邊邊角地、夾心地等零星用地上,改造或增設養老及醫養結合設施,並支持非營利性養老設施依法依規調整容積率、建築高度。在農村區域,優先利用閒置集體建設用地建設養老設施。

此外,三部門還明確,將推動創新資源組合供應模式,精準匹配溫泉康養、森林康養等新業態需求。同時將養老服務設施用地納入自然資源管理和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動態監管,明確未經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改變用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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