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重慶發佈穩樓市新政,從優化住房供給、降低購房成本、鼓勵“賣舊買新”、盤活存量等方面提出22條措施。
其中,在需求端從給予購房補貼、加大公積金及商業貸款支持力度、稅收優惠等方面降低購房和換房成本,促進住房消費,支持剛性和改善性購房需求。
另據報道,江蘇省政府近日召開房地產從業人員座談會,研究穩定提振房地產市場政策舉措。江蘇省省長劉小濤表示,要動態完善支持政策,持續優化服務保障,進一步穩信心、穩市場、穩預期,着力穩定房地產市場,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
重慶發佈22條穩樓市新政
2月9日,重慶市住建委聯合相關部門印發了《關於發揮政策集成效應穩定房地產市場的通知》,從優化住房供給、降低購房成本、鼓勵“賣舊買新”等方面提出22條措施。
在需求端,新政從給予購房補貼、加大公積金及商業貸款支持力度、稅收優惠等方面降低購房和換房成本,促進住房消費,支持剛性和改善性購房需求。
補貼方面,實施多子女家庭購房補貼。對符合國家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且至少有一個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並完成網籤合同備案的,由房屋所在地區政府(管委會)給予二孩家庭2萬元、三孩家庭3萬元的補貼。
同時,實施首次購房和人才購房補貼。以家庭爲單位,在中心城區無購房記錄的居民首次購房的,由房屋所在地區政府(管委會)給予新購住房成交總金額0.5%的購房補貼。對符合條件的人才在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提供人才購房房票補貼。
另外,鼓勵給予住房“賣舊買新”補貼。鼓勵各區縣政府(管委會)對在本轄區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完成網籤備案並繳納契稅),且在1年內出售市內原有一套住房的居民,給予新購商品住房成交總金額1%的購房補貼。
對在同一區縣1年內出售兩套小戶型住房,並新購一套大戶型住房(完成網籤備案並繳納契稅)的居民,給予新購住房成交總金額1.5%的購房補貼。其中:面積上,出售的兩套小戶型住房面積須均小於新購的大戶型住房面積;區域上,出售的住房和新購的住房須在同一轄區內;時間上,售房與購房時間間隔最長不超過1年(以完成網籤備案並繳納契稅時間爲準)。
貸款方面,新政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爲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繳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新購住房時,擬購住房所在區縣(開發區)有住房的,覈減1套住房認定套數,但有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不得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同時,加大住房信貸支持力度。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當地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另外,鼓勵居民將市內自有存量住房盤活用作租賃住房,對取得租賃合同備案證明的,在市內購買住房時已出租的住房可不納入家庭住房套數計算。
稅收方面,新政落實住房“賣舊買新”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在全市範圍內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
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於或等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佔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此外,在優惠活動方面,將指導市房地產業協會組織相關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和購房人通過“渝房通”和線下平臺開展住房“賣舊買新”換購服務活動。對購買參加“賣舊買新”活動的商品住房且在一定期限內出售自有住房的購房人,可享受房地產開發企業給予新購住房的專屬優惠,以及延長認購期及無憂退房等“放心買”服務;指導經紀機構推介“賣舊買新”活動,提供“優先賣”服務,促進一二手房市場良性循環。
江蘇省擬動態完善房地產支持政策
據新華日報報道,2月5日,江蘇省政府召開房地產從業人員座談會,聽取一線從業人員意見建議,研究穩定提振房地產市場政策舉措。
座談會上,部分房地產項目、中介機構負責人圍繞項目開發、新房和二手房銷售、市場走勢等建言獻策,提出針對性意見建議。
江蘇省省長劉小濤表示,要動態完善支持政策,持續優化服務保障,進一步穩信心、穩市場、穩預期,着力穩定房地產市場,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
劉小濤強調,要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庫存、優供給,結合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盤活利用存量用地,推進“人才房票”、住房“以舊換新”等舉措提質增效,穩妥推進收購存量商品房重點用於保障性住房等。堅持“一區域一策、一類羣體一策、一地塊一策、一樓盤一策”,有效激發和保障不同羣體住房需求。實施住宅品質提升工程和物業服務質量提升行動,有序推動“好房子”建設和“好物業”培育。多措並舉激發住房消費,常態化開展房展促銷活動,促進供需精準對接。發揮房地產項目“白名單”制度作用,支持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