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將5歲幼子多次棄置在學校、地鐵站等場所,法院判了

5月15日是國際家庭日,爲進一步發揮司法裁判規範、評價、教育、引領功能,提高全社會對未成年人家庭保護的關注和重視,切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最高人民法院選取六件相關典型案例予以發佈。

案例一:依法確定監護人 助力棄嬰實現升學夢想——鄭某某申請確定監護人案

案例二:侵害子女財產權益 父母依法承擔侵權責任——丁小某訴丁某、汪某返還財產糾紛案

案例三:遺棄未成年子女 父母依法承擔刑事責任——被告人劉某某遺棄案

案例四:評估監護能力 加強融合保護——佟某訴伍某撫養糾紛案

案例五:引入社會力量 破解探望難題——胡某與楊某探望權糾紛案

案例六:剛柔並濟 妥善執結撫養糾紛案——胡某與徐某撫養糾紛執行案

本批案例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及時確定監護人,確保未成年人得到妥當監護。監護人的監護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重要保障。人民法院通過依法適用確定監護人等制度,及時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案例一中,人民法院在黨委領導下,積極與公安機關、民政局、屬地政府等多部門溝通協調,及時依法爲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確定監護人,解決其報名考試的難題。

第二,強化監護人職責,依法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案例二中,父親將未成年子女的款項作爲首付款購買房屋,但未按照約定登記在子女名下,侵害了子女的財產權益,人民法院依法判令父親向子女返還財產。

案例三中,直接撫養未成年人的父母一方,將5歲的幼子多次故意棄置在幼兒園、學校、地鐵站等場所,人民法院依法認定其構成遺棄罪,並判處相應刑罰。

第三,積極開展延伸工作,促進矛盾實質化解。延伸工作是涉未成年人審判工作的特色,更是貫徹執行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的基本要求。人民法院積極探索優化延伸工作舉措,全方位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案例四中,人民法院在尊重未成年人意願的基礎上,綜合運用監護能力評估、社會觀護、家庭教育指導等工作機制,妥善化解撫養糾紛。

第四,多措並舉,破解撫養、探望執行難題。由於涉及人身和行爲,撫養、探望等案件的執行往往是實踐難點。

案例五中,人民法院引入社會力量,委託社工協助,幫助當事人順利實現探望。

案例六中,人民法院創新執行手段,剛柔並濟,實施執行預懲戒措施,同時審執聯動,做好釋法明理,最終審執兩案均得以妥善處理,對同類案件具有較強的示範作用。

來源 | 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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