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回家得到毛茸茸的歡迎儀式,是很多毛孩子“鏟屎官”的溫馨日常。但是當喵孩子突然沉迷“牆面藝術創作”,開始對沙發進行“深度拆解”,溫馨小窩就會秒變“案發現場”,租房居住的“鏟屎官”很可能就要爲萌寵們的闖禍行爲“買單”了。
案情簡介
張大姐有一套閒置的商品房,建築面積180平方米,2023年4月8日,小陳租下了這套房子,雙方約定租房時間爲一年,到期後小陳要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但雙方並未就在租房內飼養寵物的相關事宜作出約定。租期屆滿,小陳又續租了三個月,之後,小陳請張大姐給予自己一個月時間另找房源,然後再結算費用、退房搬家。 2024年9月14日,小陳搬離,但並未支付這一個月的房租和水、電、燃氣費,張大姐也沒有返還租房押金。
2024年9月15日,張大姐上門驗收房屋。雖然小陳表示已經找過保潔打掃房屋,但張大姐發現房屋還是十分髒亂,房子的窗簾、牆紙、木製傢俱被小陳的貓咪抓壞了,地板、沙發墊上殘留着貓咪尿液的痕跡和味道。張大姐表示,房子是邊租邊賣的,出租期間,自己委託的賣房中介帶客戶看房時,發現屋內飼養了七隻貓咪,這才知道小陳養貓的事,但小陳在租房時並沒有告知此事,更令她生氣的是小陳沒有愛惜傢俱和裝潢,如今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損壞。
事已發生,張大姐叫了保潔人員上門打掃,花費了396元,並通知小陳,要求他承擔房屋損失和清潔費,以及未支付的租金和水、電、燃氣費。同時,張大姐還請裝修公司上門評估了翻新費用,並出具了工程預算書。但雙方一直協商未果,張大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
案件審理過程中,雙方對拖欠的租金和水、電、燃氣費沒有異議,但小陳認爲自己的貓咪雖然有抓撓傢俱、偶爾不定點“上廁所”的行爲,但自己在搬離前請人做過保潔,且張大姐家的窗簾、牆紙、傢俱、地板、沙發墊等在自己承租前就已有損壞,傢俱損壞的責任並不應當全部由自己承擔。
法院經審理認爲,按照合同約定,小陳在退租時應將房屋儘量恢復到入住時的清潔程度,但是根據張大姐提供的現場視頻來看,2024年9月15日當天,租房現場傢俱雜亂且尚有部分垃圾、雜物、貓毛未清掃,考慮到小陳在房屋內飼養多隻貓近一年半的時間,法院認爲張大姐聘請保潔公司進行房屋清掃和除味屬於合理費用。關於房屋裝修、傢俱損失,現場視頻顯示,房屋內窗簾被貓咪抓撓損壞,部分牆紙脫落,木製傢俱上的抓痕需重新刷漆,地板上留有貓咪尿漬但尚未到達需要全部更換的程度,對窗簾、牆紙、傢俱等實際損失均應支持,但張大姐主張整體翻新房屋超過了合理範圍。
法院考慮張大姐向小陳交付房屋時傢俱已使用多年、傢俱表面受損可通過刷漆等手段修復等因素,結合工程預算書載明的更換窗簾、牆紙及維修傢俱的估價,酌定小陳賠償張大姐裝修、傢俱損失共計5000元。
法官提醒
飼養寵物是甜蜜的責任,“鏟屎官”既要照顧好自己的寵物,也要爲寵物的行爲負責,租房居住時,要如實告知房東飼養寵物的情況,取得房東的理解和同意,並在日常生活中做好管理,愛惜租房設施,別讓一時疏忽變成最後的“賬單”。房東與租客簽訂租賃合同時,可以把相關約定寫入合同條款,對告知飼養寵物義務、允許飼養寵物數量、定期清潔修繕租房、租期結束驗收標準、損害賠償等方面內容作出清晰約定,通過專項條款明確權利義務,避免後續發生糾紛。
案例作者:吳玉嬌(蘇州吳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