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位長沙市雨花區中海星樾府小區居民反映,自己家的玻璃疑似被氣槍擊碎。此類事件自5月11日首次發生以來,一直未能得到妥善解決,導致小區居民人心惶惶。
△被爆掉的玻璃,玻璃上存在明顯孔洞。
5月23日,記者來到中海星樾府小區。一位居民表示,事件首次發生在5月11日左右,目前,僅她所在樓棟就有四戶居民的玻璃被擊碎。
“當時從破裂的玻璃上發現有明顯彈孔痕跡,隨後幾天這種情況又發生了幾次。在報警後的24小時內,我家的玻璃也遭到了破壞。”該居民認爲,玻璃上的彈孔明顯表明這是人爲行爲,而非玻璃自爆,她覺得非常危險。
“我們當時正在裝修,人不在家。如果有人在家,還開着窗戶,後果不堪設想。這次玻璃替我擋了災,但以後誰還敢在陽臺上活動呢?我買這個房子的位置就是因爲旁邊是植物園,可以在陽臺上看書、欣賞風景,但現在大家都人心惶惶的。”
△一業主展示玻璃被爆掉的瞬間。
小區監控視頻顯示,僅一擊,一位住戶的玻璃便被擊碎,同時玻璃上留下了一個明顯的孔洞,玻璃表面呈現擴散式裂痕。據該居民稱,她購買的玻璃屬於較厚的類型,更換這塊玻璃花費了近一萬元。“監控視頻只記錄了撞擊的瞬間,無法判斷是誰、從哪個方向射擊,更談不上找人索賠。”
這位居民表示,他們已向物業反映了情況,但物業建議他們報警。“目前,派出所懷疑是附近有人用氣槍打鳥造成的。”
△一位業主的玻璃被打爆,據該業主稱,自己買的玻璃屬較厚一類,更換這塊玻璃花費近一萬元。
這位居民認爲,她和其他業主都交了物業費,物業至少應該負起責任。她也希望當地派出所能與物業聯合起來,加強防範,增加巡邏頻次、安裝高清攝像頭。“至少應該做一些安全防範措施,萬一我修好了玻璃,又被打碎了怎麼辦?”
5月23日,記者將此事反饋給轄區長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洞井派出所,並聯繫了小區物業——中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物業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後續會添加記者微信,覈實記者身份後再做回應。但截至發稿前,記者尚未收到任何回應。
△玻璃上的裂痕呈現擴散狀,向外部輻射。
對此,泰和泰(濟南)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張嶸林律師表示,若有證據表明行爲人系蓄意瞄準居民玻璃射擊(如彈道軌跡直指住宅、多次重複破壞等),則無需以損失金額作爲定罪前提,直接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若射擊過程中造成人員受傷,還可能升級爲故意傷害罪,刑責顯著加重。
即便行爲人辯解爲“打鳥誤傷”,其法律責任仍需結合客觀證據判定。例如,若植物園與住宅距離較遠、射擊角度明顯偏離鳥類活動區域,則難以主張“過失”;反之,若現場環境複雜、存在視野盲區,可能減輕其主觀過錯程度,但仍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據該居民描述,她和其他幾戶居民的玻璃破碎情況相同,報警後警方懷疑是氣槍所爲。
“對於該小區居民遇到的這類情況,有以下建議:第一,固定現場證據,如保留彈頭、彈道痕跡、監控錄像等。第二,委託鑑定,對氣槍威力、玻璃破損原因進行司法鑑定,確認因果關係。第三,收集其他業主或目擊者的陳述,輔助證明行爲模式。”張嶸林律師說。
實習記者| 史繼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