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18名員工40餘萬元工資後,廣東中山一老闆竟把自己公司告上法庭“討薪”,法院:罰5萬並移送公安

一公司老闆竟化身“討薪員工”,

僞造證據把自己的公司告上法庭。

最終,法官硬核揭穿這起騙局。

涉案老闆不僅因虛假訴訟被罰款5萬元,

還因未按期繳納罰款,

已被法院啓動強制執行程序,

將虛假訴訟的犯罪線索

移交公安機關進一步處理。

案件還原:

老闆自導自演“討薪”鬧劇

2025年4月,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三鄉人民法庭在審理一起勞動爭議案時,承辦法官羅丹薇發現了異常:廣東中山某公司實際控制人張某在公司拖欠18名員工40餘萬元工資、已停止運營的情況下,自導自演了一場“討薪”鬧劇!

2025年2月,陳某通過公司公賬向張某個人賬戶轉賬2萬元,僞造“2020年7-8月工資”流水;2025年3月,張某先以“廠長”身份申請勞動仲裁,索要2020年9月至2025年2月工資54萬元;仲裁不予受理後,他又搖身一變成“業務員”,提交加蓋公章的虛假勞動合同和工資欠條起訴至法院。

庭審中,法官多次釋明虛假訴訟的法律後果,張某仍態度強硬堅稱自己是業務員,拒絕撤訴,企圖通過司法程序,以合法方式達到轉移財產的非法目的。

虛假訴訟難逃法眼

法官通過調取公司股東及員工微信聊天記錄、銀行流水等證據,深入調查公司成立過程及經營情況,查明關鍵事實:張某是公司發起人之一,參與經營管理且個人財產與公司混同,實爲公司“話事人”,與公司不存在真實勞動關係。

在公司停止經營,並拖欠工人工資的情況下,張某爲侵吞公司財產,提出虛假訴訟。其行爲嚴重侵害公司及其員工、股東的合法權益,嚴重浪費司法資源,擾亂正常司法秩序。

爲此,法院判決駁回張某全部訴訟請求,依據民事訴訟法對其虛假訴訟行爲處以5萬元罰款。因張某未按期繳納罰款,法院已啓動強制執行程序,並將張某虛假訴訟的犯罪線索移交公安機關進一步處理。

法院提醒, 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絕不容許成爲個別人謀取非法利益的工具。任何試圖通過僞造證據、虛構事實來操縱司法程序實現非法目的行爲,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承辦法官羅丹薇在宣判後強調,“張某作爲企業經營管理者,本應誠信守法,卻在公司欠薪困境中,爲謀取私利,導演‘自己告自己’的鬧劇,其行爲是對法律和訴訟制度的公然藐視。法院對其處以頂格罰款,表明了嚴厲打擊虛假訴訟、堅決捍衛司法秩序和誠信訴訟原則的鮮明態度與零容忍立場。”

法官進一步指出,虛假訴訟行爲危害巨大,它擠佔寶貴的司法資源,使真正需要法律救濟的當事人(如本案中被拖欠工資的真實員工)的權益無法及時獲得保障。法院將持續加大對該類行爲的甄別和懲處力度,綜合運用罰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責任等多種法律手段,讓虛假訴訟者付出沉重代價。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章程 通訊員:中山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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