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直播間銷售玩具盲盒被指侵權,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追責

北京一公司在抖音直播間銷售玩具盲盒被指侵權,法院最終以侵犯著作權罪追究刑責。

5月19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發佈5件涉民營企業司法保護典型案例(刑事)。其中一起典型案例顯示,2023年7月至2024年1月間,被告人寧某、彭某雙夥同他人在江西省撫州市某動漫科技有限公司內,未經著作權人、註冊商標權利人北京某文化創意有限公司同意,生產、銷售假冒的該公司“溫度”系列、“夜之城”系列玩具產品,銷售金額共計人民幣60餘萬元,經查部分產品進入抖音直播間等平臺向全國進行銷售。民警在江西某動漫科技有限公司起獲假冒的文化創意公司玩具產品8萬餘件,價值共計人民幣40餘萬元。

被告人寧某、彭某雙於2024年1月24日被查獲歸案,偵查機關同時扣押犯罪工具製作侵權產品模具13套、包裝1900個、侵權產品83350個等物品。歸案後被告人寧某家屬代其退繳違法所得人民幣10萬元。

本案由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後被告人未提起上訴,該判決現已經生效。法院認爲,被告人寧某、彭某雙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著作權人美術作品;且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特別嚴重,二人的行爲侵犯了他人的知識產權,既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又構成侵犯著作權罪,二被告人的行爲系一個行爲侵犯數個罪名,依法擇一重判處。

鑑於寧某、彭某雙到案後如實供述基本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寧某家屬代爲退繳部分違法所得,法院依法對二被告人從輕處罰。判決:被告人寧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被告人彭某雙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

本案是北京法院依法打擊侵犯著作權犯罪行爲,爲知識產權提供司法保障的典型案例。北京高院在闡述案例典型意義時指出,北京某文化創意有限公司首次提出了盲盒的文化概念,本案被告人在沒有獲得權利人關於註冊商標的使用授權,也沒有獲得複製權利人美術作品授權的情況下,生產的玩具在整體結構、輪廓、線條流向、基礎色彩、本體部分主要結構等方面與侵權產品基本一致,可以認定涉案產品與侵權產品構成複製關係。

“知識產權保護是企業的生命,本案銷售盜版、仿冒玩具產品的行爲,侵犯了企業依法享有的知識產權,給被害單位造成了重大損失,亦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北京高院認爲,本案的審理,爲民營企業自主創新和知識產權保護提供了堅強司法保障,保護創新、激勵創新,以高質效司法爲新質生產力發展保駕護航,對守護創新創意,助力我國文化產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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